10月23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全文如下:
近日,有地方反映,有组织和人员以生态环境监察网“生态环境监察员”名义,到企业开展所谓的检查活动,在此,严正声明:
生态环境部从未与生态环境监察网有任何形式的联系,从未授权或委托“生态环境监察员”开展检查活动。生态环境部已发布专门的生态环境执法标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标识、证件样式见下图。请各地方和单位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我部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的权利。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2023年10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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