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产品需要做欧盟REACH注册?可优先从以下三个方向来判断:第一,产品是“化学物质/混合物”,还是“物品”;第二,物品中是否存在“有意释放物质”;第三,相关物质对欧盟的年出口吨位是否达到1吨或以上。
只要满足其中的注册触发条件,对应的物质通常就需要按照欧盟REACH法规完成注册义务。
从实务角度看,出口欧盟的化学品、配方产品以及部分成品物品,都可能触发REACH注册、SVHC通报或限制要求,因此企业需要系统梳理产品类型和吨位情况,避免“未注册不得投放市场”的合规风险。
必须做欧盟REACH注册的三大类产品
1. 作为“物质”的产品
对于出口基础化工原料或金属材料企业来说,只要以“单一物质”的形式出口到欧盟,并且该物质年量达到1吨或以上,就应优先考虑REACH注册义务。
“物质”是指一种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稳定而添加的稳定剂和来自工艺的杂质,例如:
基础有机/无机化学品(如酸、碱、盐类、单体等)
金属及其合金(如金属锭、金属粉末等)
某些药中间体原料(在不属于药品豁免的情形下)
在这些场景中,产品的功能是依赖其化学组成,因此需要按“物质”来判断是否触发REACH注册。
对涂料、清洗剂、胶黏剂、油墨、润滑油等配方型产品来说,则应该关注的是混合物中每一种“单一物质”出口欧盟的年总吨位,而不是整桶产品的重量。
典型的“混合物”包括:
各类工业涂料、建筑涂料、汽车油漆等
清洗剂、洗涤剂、消毒剂等配方产品
胶黏剂、密封剂、油墨、树脂溶液等
润滑油、润滑脂、某些添加剂包
3D打印线材等以配方为主、形态仅为加工便利的产品
如果混合物中某种成分物质在所有配方和产品中的对欧盟年总量≥1吨,则该成分物质需按“物质”进行REACH注册;同时,混合物整体还需应对分类标签(CLP)和安全数据表(SDS)要求。
3. 含有“有意释放物质”的物品
生产电子蜡烛、香薰类产品、功能性涂层制品的产品企业,经常会问:“这些不是成品吗?也需要做欧盟REACH注册?”
这其中关键在于物品中是否存在“有意释放的功能性物质”,以及该物质在欧盟的年量是否达到1吨。
“物品”是指在制造过程中被赋予特定形状、表面或设计,其功能主要由形状或设计决定,而不是化学组成,例如:
钻头、螺丝、金属结构件
床垫、坐垫等泡沫制品
电缆、电线等复杂物品
咖啡过滤器等通过结构实现筛分功能的产品
通常情况下,单纯的物品本身并不需要REACH注册;但如果物品中存在“有意释放物质”,例如:
带香味的空气清新产品、香薰蜡块、香味电子蜡烛中释放的香精
打印机墨盒中用于打印的墨水
一旦这些“被有意释放的物质”对欧盟的年量达到1吨,就需要针对这些物质进行REACH注册,而物品本身仍按“物品”条款管理。
不同产品形态下的欧盟REACH注册关注点
在实际业务中,很多产品处在“物品”与“物质/混合物”的边界,单从产品名字很难判断是否需要注册。此时,需要先搞清产品类型,再判断是否触发注册义务。
一个常用的实务工具是“三步鉴定法”:
核心功能判定:产品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形态优先性:实现该功能时,形状/表面/设计是否比化学成分更重要?
分离可能性:产品所含物质是否可以被分离出来单独使用或释放?
例如:
打火机:壳体属于物品,内部燃料属于物质/混合物,整体视为“物品+物质/混合物”的组合,需分别评估壳体和燃料的义务。
可重复使用的冷热包:外袋属于物品,内部冷/热介质为物质/混合物,若内部冷/热介质年量达到1吨,则需要对其进行注册。
常见“需要/不需要欧盟REACH注册”的产品示例
下表可作为企业判断“某类产品是否需要做欧盟REACH注册”的快速参考(仅示意,实际仍需结合具体配方、用途和吨位判断):
产品类型 典型产品例子 REACH注册风险点 备注
纯物质 基础化工原料、金属锭/粉末、无机盐 单一物质年量≥1吨时需注册 属于优先关注对象
混合物 涂料、油墨、清洗剂、润滑油、3D打印线材 混合物中每种成分物质若≥1吨/年需注册 同时还需满足CLP分类和SDS要求
有意释放的物品 香薰产品、香味电子蜡烛、带功能性释放涂层的物品 被释放的功能物质若≥1吨/年需注册 物品本身按“物品”管理,释放物质按“物质”管理
复杂组合产品 打火机、冷热包等 物品部分不注册,内部物质/混合物部分可能需要注册 需拆分评估各组成部分的义务
普通物品(无有意释放) 钻头、床垫、电缆、咖啡过滤器等 无注册义务,但需履行SVHC通报/信息传递等 若含SVHC>0.1%,需向ECHA通报
哪些产品“只需关注SVHC/限制”而无需注册
即便不触发REACH注册,产品仍可能落入高关注物质(SVHC)通报、授权或限制范围,合规风险同样不可忽视。例如:
含有超过0.1%(w/w)SVHC的物品,需要向下游客户和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若同时物品中SVHC对欧盟年总量达到1吨,还需向ECHA进行SVHC通报;
某些产品可能触发附件XVII限制条款,如儿童用品中的特定邻苯二甲酸酯、纺织品中的特定偶氮染料等,需要在设计和采购阶段就进行管控。
因此,不做注册并不意味着“与REACH无关”,企业仍需关注SVHC候选清单更新以及限制、授权清单的变化。
如何快速判断“某个产品是否需要做欧盟REACH注册”
如果企业想判断某个具体产品(例如某款涂料、某种清洗剂、某类电器成品)是否需要做欧盟REACH注册,建议按照以下步骤自查:
第一步:判定产品形态
确认产品是物质、混合物,还是物品(或物品+物质/混合物的组合)。
第二步:拆解化学成分
对于物质/混合物:列出所有成分物质及配比,统计各物质对欧盟的年出口量;
对于物品:识别是否存在“有意释放”的功效物质,并估算其对欧盟的年量。
第三步:对照吨位门槛
若某一物质对欧盟年量≥1吨,则通常需要该物质完成REACH注册;
若为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按该释放物质的吨位判断是否需要注册。
第四步:核查其他义务
无论是否触发注册,都要检查产品是否含SVHC,是否落入附件XVII限制或附件XIV授权清单,以确定是否需要通报、替代或申请授权。
简单来说,某种产品是否需要做欧盟REACH注册,取决于产品中化学物质的属性、用途以及对欧盟的年吨位,而不是仅仅看产品属于“原料”还是“成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 “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专栏—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