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一年来,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化工园区和智慧化工园区建设,以园区化为方向的全行业布局结构正在加速推进。《化工园区》周刊编辑部整理了2021年我国石油和化工园区十大新闻,供读者参考。
01两区域化工园区发表联合倡议,加快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2021年4月25日,石化联合会联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17家能源“金三角”地区的主要化工园区共同发布《能源“金三角”化工园区绿色协同发展倡议》。倡议区域化工园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能源“金三角”协同发展新机制,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重点发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融入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协同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创新整体效能。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区域高质量发展道路,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达成。
2021年7月21日,石化联合会园区委携手长三角三省一市共40家化工园区发布了《长三角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先试的倡议》。倡议书提出,区域内化工园区应当以区域协同为目标,率先形成全国化工园区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以产业提升为核心,率先形成全国化工园区创新能力建设高地;以绿色低碳为引领,率先形成全国化工园区低碳发展示范区;以智慧化建设为手段,率先形成全国化工园区专业化高效化管理示范样板;以打造“长三角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工程”为抓手,率先形成世界级石化产业集群。
02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广泛展开
工信部等组织起草的《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试行)》于2021年4月征求意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12月28日正式印发,从国家层面首次制定化工园区认定标准和管理规范,为高标准规范我国各地化工园区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该办法对化工园区从设立手续、园区职责、选址布局,到规划编制、评估制度、硬件设施等,都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规范要求;对园区未来的发展,也提出了原则要求和基本方向。对于规范我国化工园区建设、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必将起到十分积极的重要作用。
2021年,我国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继续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福建、甘肃、内蒙古、江西、吉林、湖南、湖北、河北、河南、贵州、四川等省份发布了首批或多批化工园区认定名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稳步推进。根据石化联合会园区委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20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了首批或多批化工园区认定名单,共502家化工园区通过认定。
03化工园区“十四五”发展指南发布,明确化工园区发展目标
2021年6月3日,石化联合会园区委发布《化工园区“十四五”发展指南及2035中长期发展展望》。《指南》提出了我国化工园区“十四五”发展的总体目标:由规范化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跃升,打造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提升、绿色化建设、智慧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示范的“五项重点工程”,五大世界级石化产业集群初具轮廓,重点培育70个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化工园区,打造“5个50”,即:建成50个园区科创中心、创建50家“绿色化工园区”、新建50家“智慧化工园区”、制定并颁布50项化工园区管理与建设标准和培育50项高质量发展示范工程。到2035年,全国石油和化工园区的布局科学合理,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进入规范的化工园区或实现园区化管理,全部化工园区建成智慧化工园区和绿色化工园区,化工园区成为“天蓝、水清、草绿”生态优美的石化产业协同与集聚高地,成为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石化强国的重要支撑。
04化工园区30强公布,销售收入和利润占比提升
2021年6月3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公布了2021(采用2020年数据)化工园区30强情况。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位列三甲。
化工园区30强在2020年实现石化销售收入总量2.72万亿元,占全国石化产业销售收入的24.6%,比上年提升2.2个百分点;化工园区30强在2020年实现石化利润总额1866.2亿元,占全国石化利润总额的36.2%,比上年提升10.2个百分点。实现销售收入接近行业四分之一,创造利润超过行业三分之一,显示出化工园区的集约化水平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05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建成投产,并实现产品销往台湾
2021年8月18日,海峡两岸最大石化产业合作项目——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建成投产,乙烯等主体生产装置打通全流程,实现一次投料开车成功,并产出合格产品。该项目是全国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古雷石化基地的龙头项目。2017年12月项目一期工程开工建设,2021年5月顺利中交。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是推动两岸石化产业深度融合的重要实践,预计年产值超过260亿元,可实现年利税40亿元,拉动上千亿元下游产业,对优化国家炼化产业布局、带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两岸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11月1日,古雷石化公司首批销往台湾4300吨乙烯单体的“绿宝石”号轮船从古雷口岸启航。这是古雷石化园区自设立以来首次实现对台湾产品销售,标志着古雷石化公司正式打通对台湾乙烯销售全流程。
06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规划纲要发布,为沿黄化工园区发展划定生态红线
2021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规划》提出,建设全国重要能源基地,以山西、鄂尔多斯盆地为主的能源富集区,加快能源现代化发展。《规划》要求,推动沿黄一定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合规园区,开展煤炭、火电、钢铁、焦化、化工、有色等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强化工业炉窑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行生态敏感脆弱区工业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沿黄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排放,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严厉打击向河湖、沙漠、湿地等偷排、直排行为。规划纲要以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为化工园区发展划定了生态红线。
07智慧化工园区建设稳步推进,智慧化工园区适用技术目录发布
2021年10月12日,石化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公布了第六批“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单位”名单,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和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等4家园区入选。至此,已经评选出19家园区作为“智慧化工园区试点示范单位”,为智慧化工园区建设储备了力量。智慧园区建设“由点到面”地从示范试点向全国稳步推进。
同时,石化联合会园区委还发布了“2021年度智慧化工园区适用技术”目录。这是全国首个智慧化工园区适用技术目录,共有28项技术入选,这些技术涉及安全、环保、应急等领域,涵盖了基础层、平台层、应用层三大层级。这些技术将会更好地解决园区建设、管理的难题,实现对园区内外关键信息资源的整合,提升园区本质安全与环境保障水平,加强应急处置和循环经济建设,促进能源管理和高效物流服务以及提高园区公共服务水平。
08三园区列入新版绿色化工园区名录,绿色化工园区建设向广度深度发展
2021年11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依据《绿色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评选出连云港徐圩新区、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泉惠石化工业园区等3家园区列入到“绿色化工园区名录(2021年版)”,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等7家园区列入“绿色化工园区(2021年创建单位)”。至此,共计有15家化工园区进入“绿色化工园区名录”,12家化工园区成为绿色化工园区创建单位。
为更好地支撑化工园区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石化联合会园区委于2021年7月启动了“2021年绿色化工园区适用技术”的申报认定工作,并于2021年11月评选出了涵盖污染预防、环境综合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四大领域的19项绿色化工园区适用技术。
09部分园区因环境和安全问题被通报,园区环保安全约束强化
2021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黑龙江发现,鹤岗市萝北县石墨园区违法开发建设问题普遍、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部分企业长期违法侵占林地湿地草地,生态破坏严重。同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发现,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的宁夏平罗工业园区一园三区中的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用水管控不到位,大量企业长期违规取水,园区污染隐患突出。生态环境部将这两个园区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稍早些时候,2021年10月,江苏省安委办发出关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两起事故情况的通报。5月26日,该园区江苏春江润田农化发生泄漏事故,引发火灾。10月14日,江苏富强新材料双氧水装置双氧水分解发生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10月20日,省安委办约谈了江苏淮安工业园区负责同志,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0两部委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要求加大政策支持
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显著提升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通过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
《通知》针对园区循环化改造,明确了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推动节能降碳、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综合利用、加强污染集中治理等五项主要任务。《通知》还要求,园区所属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土地、资金等要素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园区循环化改造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统筹现有政策资源,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相关项目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对园区循环化改造中的重大项目择优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