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1月28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方案》对化工园区的复核认定、提升安全风险等级、加强安全监管力量以及相关试点工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方案》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六部委《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6月底前,完成全省29个化工园(集中)区的复核认定。开展化工园(集中)区专家指导服务,推动化工园(集中)区落实“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4月底前,完成全省29个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复核评估。开展“十有”提升、实施“两禁”整治,进一步提升化工园(集中)区封闭化、危化品专用停车场、特勤消防站、公共事故废水应急池等重点工程投用水平,增强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推进化工园(集中)区建设化工实训基地。推动建设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配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监控设备,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化工园(集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持续推动全省化工园(集中)区降低安全风险等级,2022年底前安全风险D类(较低安全风险)化工园(集中)区占比超过50%。
为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方案》要求,化工园区应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不少于10名专职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并配备安全总监,化工集中区配备不少于6名专职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专职人员75%。要确保招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岗专用。
《方案》还明确,完成应急管理部确定的2家化工园(集中)区、2家企业“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工作,推进化工园(集中)区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实现特殊作业许可、智能巡检、人员定位等基础功能数字化,做到精准预警风险,系统管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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