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临港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原临港化工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江苏江阴临港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原临港化工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江苏江阴临港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PeFyyb5JD9xGlczTqGhHQ;提取码:d4zg。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Nx2WkrPPWPTufM0GXd3uw;提取码:tgnv。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江阴临港化工园区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10-86868839
联系邮箱:369155584@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华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0
联系邮箱:827909870@qq.com
三、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填写,以邮件、电话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
公众意见征询表见附件。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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