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项目性质:技术改造;建设规模:在金陵石化自有工业用地上,对公司加工流程及二次加工装置进行优化改造,通过对现有II催化裂化装置更新改造,建设300万吨/年催化裂化联合装置及10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解决公司目前重油加工手段不足,蜡渣油平衡困难的难题。项目实施后,既能通过设备和技术更新消除老装置存在的安全隐患,还能优化产品结构,减少低价值沥青产品产量,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和竞争力。本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新增用地。
建设地点: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厂区内;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额约265887.54万元万元,环保投资2418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1%。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拟建的新Ⅱ催化裂化装置废气主要为再生烟气,采用SCR脱硝+布袋除尘+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治理后,尾气经排气筒达标排入大气;溶剂脱沥青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烟气,采用清洁燃料+低氮燃烧后,尾气经排气筒达标排入大气。装置界区内初期雨水提升池、污水提升池挥发废气采用无动力除臭设施处理后排放。
装置事故及生产波动时,安全阀所泄放的可燃气体均密闭送往火炬系统,燃烧废气高点排放。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避免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根据预测分析,正常排放时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含硫污水送至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酸性水汽提装置,净化后水大部分回用,未回用净化水与含油污水一起送炼油部分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含油污水罐中罐+两级气浮+曝气池处理后,出水中一部分经MBR装置处理后回用,其余部分进入三级生化装置处理,出水送污水深度处理回用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循环水排水送低浓度含盐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经污水深度处理回用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改造前后,不新增废水外排量,不改变长江现有环境功能类别。
通过隔音减噪措施,本项目生产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固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排放量为“零”。固废暂存依托金陵分公司现有危废临时储存仓库,危废临时储存仓库已进行了规范化设置,能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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