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泰州新浦化学高端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拟在泰兴经济开发区闸北路以东、团结河路以北、沿江大道西侧、阳江路以南地块建设1套62400Nm3/h合成气装置、1套50万吨/年丁辛醇装置、1套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套16000Nm3/h气分装置、1座20万立方米乙烷罐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合成气32.30万吨、氢气1840吨、正丁醛41.324万吨、正丁醇23.6万吨、异丁醛9万吨、异辛醇15万吨、氧20.53万吨(氧气19.42万吨、液氧1.11万吨)、氮43.36万吨(包括42.93万吨氮气、0.43万吨液氮)、液氩0.94万吨、聚丙烯40万吨的生产能力。
2025年10月13日,泰兴市人民政府委托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测绘画图并经泰州市发改委予以确定,项目厂界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最短距离为706m。后续,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除辅助用房和地磅外,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陆域纵深一公里范围内无任何生产相关建设内容。本项目不包含厂外管线和管廊建设,相关内容须另行环评手续报审。
项目名称:泰州新浦化学高端化学品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投资总额:7187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3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0.76%;占地面积:新浦化学G区新征地496616㎡(744.92亩),本项目占地216361㎡,预留用地280255㎡;项目类别:[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职工人数:本项目定员160人;工作时数:本项目采用四班三倒生产制度,每班8h,全年生产333天,全年生产时间为8000h;建设计划:本项目建设周期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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