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
苏化会(202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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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和第十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二届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章程规定,将于今年召开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领导班子。
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由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各设区市化学化工学会及换届领导小组推荐,并经第十二届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产生。
一、会员代表条件
1、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个人会员;
2、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
4、热心和积极参加学会活动。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
1、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个人会员;
2、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在学术上有较高的造诣,在管理岗位上有较高的影响力;
4、届满时年龄不超过70周岁;
5、有能力承担和完成学会交付的工作。
第十三届理事会由省内化学化工领域著名学者、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者组成;要体现老、中、青结合;新任理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为每推荐1名理事,可推荐2名会员代表,并将参加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行使选举权。
为做好换届工作,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会员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认真填写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和会员代表登记表纸质版,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3年3月15日前寄至学会秘书处。
会员代表登记表和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可在江苏化工网www.jschemnet.cn学会通知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张建国 电话:(025)8679914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 邮编:210019
E-mail:jshg1923@sina.com
附件1: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
附件2: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
2023年2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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