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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力推污染治理法治化
  发布日期:2021-11-22

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 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导意见》(简称《依法治污意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依法治污意见》,是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质量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系统推进依法治污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治污意见》围绕依法治污的目标要求,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侧重于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学法、守法”新格局。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部分企业和生态环境管理单位法治意识不够强,依法治理环境污染、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不够,不少地方存在不知法、不守法、不依法等问题。《依法治污意见》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依法推进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执法监管等工作机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以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实质和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动立法工作,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续加强地方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工作。在执法方面,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强化生态环境信访举报依法处理,并持续依法强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在运用法治工具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手段方面,《依法治污意见》侧重于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用法”水平。包括十一个“依法推进”,可细分为两个方面:一是3项贯穿于生态环境管理各环节的重要手段:依法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法推进“三线一单”和环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二是8项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业务领域:依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依法推进碳减排工作、依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依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依法推进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依法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依法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推进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一条主线三项措施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治污意见》亮点颇多。一是坚持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梳理总书记关于依法治污、加强生态环境法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具体细化的落实举措。二是坚持全面、准确落实党中央印发的法治文件关于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任务要求,提出具体细化的落实举措。三是坚持全面、准确衔接生态环境系统推动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等中心工作,为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依法治污意见》的主线。该负责人表示,《依法治污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落实到依法治污全过程和各方面。同时,《依法治污意见》提出三项具体学习措施:一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二是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参加法治教育培训,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三是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

积极保障落实见效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部将积极指导和推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治污意见》精神和要求,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该部也将积极引导、支持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推进法治工作,跟踪、总结、提炼、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即使《依法治污意见》没有作出明确要求的部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执行党中央法治文件的决策部署,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的规定。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依法治污,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依法治污的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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