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德国联邦食品和农业部(BMEL)发布了食品包装油墨法规草案的最终版本并向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2021年11月,德国联邦参议院在其第1012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该法规。相较于此前发布的版本,此次公开的油墨法规除了对正面清单进行了再次更新外,其余内容与2016年向欧盟委员会通报时公布的草案相同。
未来,德国食品包装印刷油墨法规将通过正面清单的形式对油墨产品进行管理。正面清单将包含所有允许使用的物质并规定了相应的使用限制,这些物质主要被划分为以下五大类:
• 用于合成高分子聚合物或用于天然或人工合成大分子改性的单体或其他起始物;
• 着色剂(着色物质,颜料或染料);
• 溶剂;
• 添加剂(在印刷或喷漆的过程中或在终产品中用于实现技术效果的物质。不包括用于着色剂中的添加剂);
• 光引发剂(通过辐照产生自由基或离子并引发相应化学反映的添加剂)。
法规规定,只有经过完整安全评估的或是有大量毒理学资料的物质才能被列入正面清单,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评估某种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规定其使用限制。该法规还规定,除非经过了充分的安全评估,食品包装的印刷油墨中不得使用具有致癌、致突变或具有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
此次公开的文件中还介绍了油墨新物质申请加入正面清单的流程:申请者需要向德国联邦食品与农业部(BMEL)提交申请,制作申请卷宗时应参考欧盟EFSA发布的Note for Guidance文件,同时也应额外提交特别针对油墨的评估资料。BMEL收到申请后,会将新物质安全性的评估工作交由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开展,评估周期大约在6个月左右。BfR评估工作结束后,BMEL会根据BfR发表的评估意见,决定是否将该物质纳入正面清单中。
最后,德国联邦参议院此次还呼吁德国联邦政府应支持欧盟委员会对现行的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框架法规(EC) 1935/2004进行重新评估,积极倡导并推进委员会对欧盟层面有关油墨的统一法规的制定。
此次通过联邦参议院审议的油墨法规后续将会被公开发表在《联邦法律公报(Bundesgesetzblatt)》上,该法规也将于公开发表后的翌日生效。目前,新油墨法规生效后的过渡期为四年(48个月)。
瑞欧食品接触材料团队目前已经对美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FDA 21CFR/FCN)、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EU)No. 10/2011、(EC) No.1935/2004)、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法规(GB9685、GB4806系列)、德国BfR、加拿大LONO、南方共同市场食品接触材料法规(Mercosur GMC No.39/19)、瑞士食品接触材料法规(SR 817.023.21)等相关法规进行了深度研究,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可为企业提供上述国家及地区新物质申报、符合性声明(DoC)和物质查询等合规服务。
来源:Bundesrat,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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