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和《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以下简称《监测要求》)2项国家标准。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六氟化铀是核燃料制造过程的关键物料,运输容器是确保六氟化铀转运安全的重要保障。制定出台《六氟化铀运输容器》国家标准,对规范开展运输容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监管,加快运输容器自主研发,保障涉核物料运输环节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宣贯解读和培训工作,完善六氟化铀安全管理规范体系,强化六氟化铀各环节、全流程安全管理,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会议强调,确保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安全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修订出台《监测要求》,有利于推进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标准化规范化,更好保障处置场周围辐射环境安全。《监测要求》发布实施后,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贯彻实施,严格按要求开展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管,确保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环境长期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张波,核安全总工程师田为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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