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开发区东北角与金陵石化炼油(厂区外)西北角交接处,一家非法拆解垃圾杂物的企业非法侵占长江岸线,垃圾渗滤液及临时板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直排长江。”4月2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件交办单后,南京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栖霞区和南京经开区负责人相继赶赴现场调度指挥。栖霞区、南京经开区成立由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组成的工作专班,约谈涉事企业法人代表,要求立即停止现场违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从快对现场问题进行整治。
在依法调查后,整治专班设立现场整治组,组织吊车等机械设备,帮助企业将堆放的物资、集装箱搬离,拆除现场违规设施。5家承租单位一周内全部撤离现场,场地内所有设施清理完毕,累计清运废旧钢铁1300吨、木质托盘1000多个、配重1000吨,现场停放的各类车辆和设备全部搬离。南京经开区对清理后的场地开展复绿工作,复绿面积11650平方米。后期将继续强化对该区域日常巡查,做好绿化养护,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回潮。
4月1日,常州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反映常州经开区春雷浩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磷化液、酸洗剂、除锈剂、除油剂、脱脂剂等危化产品生产,无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储资质,无专用化工废水处理设施及管网,不符合化工企业生产要求。为逃避查处,该企业注册常州美林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专用化学品销售。
常州市委主要领导立即指示常州经开区开展调查。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迅速组织政法与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和属地镇政府对该公司开展联合调查。
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检查人员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使用的部分原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但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单位现场承认使用硫酸和稀硝酸,但现场未发现有储存。经查阅该单位2020年3月的安全评价报告,未将硫酸、稀硝酸等原料纳入安全评价,存在超范围使用危化品的违法问题。此外,该企业扩建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针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迅速做出处理:对常州春雷浩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危险化学品硫酸、稀硝酸的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8.875万元;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拟处罚2.225万元;对安全生产管理员拟处罚1.15万元。对该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36万元;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处罚8万元。属地横林镇政府将该公司列入年内化工关停企业名单,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拆除方案,12月底前完成关停。目前该企业已停止生产,正在拆除主要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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