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发布会上介绍,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目标是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此外,生态环境部还将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刘友宾介绍,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从六个方面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二是开展环境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制度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三是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四是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严格农药使用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五是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六是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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