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通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成为江苏省唯一获得专项督查激励的地级市。南通市、通州区、海门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方面成效明显,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近年来,南通全市上下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坚定不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健全治理体系,绘就生态文明建设“同心圆”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南通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凝聚各方向心力。集结各方合力,明确职责任务。以《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为总地图,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订市级部门污染防治攻坚年度任务清单,逐年制订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办法和各县(市、区)任务书,创新实行“月督察、季考核、年述职”等机制,将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发挥至各层级各节点。深化损害赔偿,压实企业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建设,赔偿案件数居全国地级市之首,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基层联系点,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累计签订赔偿协议650份、赔偿金1.5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今年3月以来签订惩罚性赔偿协议37份。创新推行环保总监制度,南通市984家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旨在解决企业内部管理层环保短板,完善环境管理机制。多渠道沉浸式,夯实公众参与。在省内率先启动建设生物多样性观测站,推广应用“生物脸谱”APP。常态化开展“公众看生态”活动,让社会公众零距离感知生态南通建设成效。在主流媒体开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南通在行动”等专题专栏,组织“千人进千企”生态志愿者普法活动,让生态文明宣传主动走出去。
坚持生态优先,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含绿量”
“山畔嬉江水、江上揽五山”,南通始终坚持生态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为经济社会发展供应输送不竭的绿色养分。五山及沿江地区整体搬迁年吞吐量超亿吨的沿江港区,依法关停并转“散乱污”企业203家,腾出生态岸线12公里,自然美景逐步重现,获习近平总书记点赞“沧桑巨变”。推进建设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全面建成10个特色示范段,类似海门东布洲长滩公园等网红打卡地频现。守住底线,严设约束门槛。制定《南通市近岸海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划定420个陆域管控单元的基础上,新增131个近岸海域管控单元,打造沿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杆区。绘制沿江共抓大保护“一张图”,沿江生态岸线占比由2018年的48.5%提升至54%。对标领先,促进转型升级。出台《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新建企业准入门槛对标国内领先,现有企业转型升级对标省内领先,2023年底前整治不达标企业全部退出。搬迁沿江化工企业累计495家,实现沿江1公里范围内园区外化工企业“清零”。
加强系统治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主动仗”
南通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全力以赴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保蓝天,优良天数比率连续四年全省第一,PM2.5平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推进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完成126家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1424家活性炭吸附设施企业整治,南通市防尘措施到位率保持90%以上、居全省首位,累计淘汰国Ⅲ以下柴油车7800余辆。护碧水,主城区100平方公里主要河道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标准。坚持“系统化思维、片区化治理、精准化调度、长效化管护”区域治水模式,在主城区66平方公里成功基础上,推广到全市3000平方公里。探索实施农田排灌系统、池塘养殖生态化改造,累计完成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改造46.21万户,实施3300余个入江入海排污口整治。织净土,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100%。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与融合应用,整合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一住两公”地块用途变更等信息,探索建立重点建设用地“一张图”联动监管模式,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完成603家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大力推广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南通市化工园区(集中区)、全部产废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完成建档。
提升治理能力,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源动力”
南通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质量发展增容扩绿。制度改革创新层出不穷,在深化省级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中,海安常安纺织园探索实施排污总量“集中收储、统一管理”,废水日许可排放总量较2020年减少1.3万吨。全力推进19个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累计建成40个水质自动监测站、56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22个微站,监测数据全部与省监控平台联网到位。执法监管水平全面提升,南通市执法质效主要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处罚案件数、四个配套办法运用数居全国地级市前十。组建全省首支环保公安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融合战队,侦办案件3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3人,相关工作被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推广。出台《关于加强全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累计立案查处自动监控超标、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57件,办理全省首例自动监测数据直接用于处罚案件。连续五年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大练兵、监测大比武等技能竞赛活动,相关做法被生态环境部专题刊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出台《南通市“十四五”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73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146亿元,着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制定《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计划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新增监测仪器设备100余台(套),推进市县两级50余项监测能力扩容。构建市县融合互通的监测监控大数据平台,强化数据归集汇总和共享。
国务院、省政府的督查激励,是对南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肯定与认可,南通市上下将坚持源头治理,协同减污降碳,筑牢出江入海生态屏障,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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