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苏州市吴江区的李某在化学品仓库从事化工原料批发和零售业务期间,将分装业务产生的危险废物铁桶出售给无资质的小作坊,导致重达60余吨的危险废物铁桶流向多个非法处置点。近日,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开庭审理这起污染环境案,苏州市姑苏区人大代表、农工党苏州市委社法委委员受邀旁听了庭审。
“我就是为了贪点小便宜。”李某在庭上供述。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李某在某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品仓库从事化工原料销售业务期间,将共计62吨危险废物铁桶出售给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程某,非法获利近13万元。程某又将危险废物铁桶分别出售给丁某、李某、张某等人开设的废桶非法处置点处置。涉案废弃包装桶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属于危险废物。
经查,这些处置点均未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在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对仍有化学溶液的废桶进行直接切割,造成环境污染。经鉴定,丁某等人开设的3处废桶加工点现场水体、土壤、大气受到严重污染。
目前,这起污染环境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非法转移、倾倒高危废物的案件中,涉及工业废酸和含重金属污泥的案件频发。2021年,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受理各类环资案件187件,刑事案件中,污染环境案件54件,占比最高。据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法官陈勇介绍,近年来,污染环境案件呈现刑事案占比较高、共同犯罪现象普遍等特点。
按照规定,危险废物应该交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处置。实际操作中,正规处置的费用为每吨2000—3000元不等,而非法处置(如利用罐车倾倒)的费用每吨仅数百元。“国家已明确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入刑标准,监管、处罚的威慑力已足够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是利益驱使。”陈勇说。危险废物从产生到转移再到异地倾倒,环环相扣,非法买卖倾倒的背后是黑色利益链,企业内部人员与无资质人员勾结买卖危险废物,处置者非法收购后再非法加工获利,双方“一拍即合”。
除了采取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清废行动等措施外,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已被列入刑法,违法者将受到严厉惩处。去年9月,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将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全链条、全过程环境管理水平。
对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行为,即为“严重污染环境”。“两高”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但江苏晟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海骥直言,这些法条很多人并不清楚,造成了刑事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度出现脱节。“为有效杜绝当前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行为的发生,除了有关部门的专项监管,对于基层社区,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还要加强危险废物危害性的宣传普及,让群众在发现违法排污苗头时,及时通过12369环境举报热线等途径进行举报,弥补政府监管的盲点。”王海骥说。
“要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和监管力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孙国平认为,危险废物从刑罚到行政处罚的相关处罚力度在逐步加大,但还不够,提高违法成本,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减少危险废物污染,防控污染风险。当前,我国在固体废物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不断完善,可有效填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的制度漏洞,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此外,因固体废物转移、倾倒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随机性,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
他建议,通过大数据等方式强化严格审查核实,加大地区监管力度,从源头严防入手,尽快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区域化治理,从源头上斩断排污链条,做到标本兼治。
201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此向各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专门要求。近年来,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严格落实代表旁听庭审工作,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并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当天,苏州市姑苏区人大代表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对法官的庭前准备、在审理过程中的庭审程序规范、驾驭庭审能力、适用法律、庭审礼仪等多个方面进行评议。庭审结束后,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邀请人大代表、农工党苏州市委社法委委员、苏州市姑苏区虎丘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参加环资审判座谈会。
陈勇介绍了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21年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并专门就危险废物处置引发的环境违法犯罪相关问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与会代表及法学专家对苏州环资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环资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典型案件的社会效果,通过对个案的审理促进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构建更专业化的环境资源专家库,为环资审判提供专业支撑。
“本案让更多潜在的环境违法者警醒,也为社会大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上了重要一课,值得重点关注。”受邀旁听的苏州市姑苏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惠玉兰点赞了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聚力守护绿水青山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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