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欧盟委员会(EC)发布了关于生物基、可生物降解、可堆肥塑料的政策框架。该政策框架将为欧盟及成员国在未来针对该类材料的立法做出指导。
关于生物基塑料
该政策框架文件首先介绍了生物基塑料的定义,指出生物基塑料可分为“可生物降解”及“不可生物降解”两大类。其中,“可生物降解”塑料中的所有有机组分将在适宜的环境中转化为二氧化碳、水、新的微生物生物质、矿物盐以及甲烷(无氧降解条件)等终产物。用于制造可生物降解或可堆肥塑料的添加剂也应该安全地生物降解且不会对环境产生危害。
目前在欧盟并没有将某种材料定义为“生物基塑料”的统一标准,欧盟委员会推荐使用欧洲生物基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EN/TC411)制定的标准。在测量产品中生物基塑料的含量时,也推荐采用该委员会发布的测试方法,以达到整个产品市场的统一性。
为了避免“漂绿”行为和误导消费者,欧盟委员会规定禁止对产品作出“生物基”或“生物塑料”等宣称。厂家仅可以声明该产品中生物基塑料的含量占比。例如,声明“产品中生物基塑料的含量为50%”。由于可生物降解塑料主要用于食品及饮料包装等使用寿命较短的应用,因此用于生产这类产品的资源会迅速流失。
关于可降解塑料
同时,欧盟委员会也指出,使用可降解塑料替代传统塑料可能会减缓减少产品浪费和再利用的循环经济解决方案的发展,还可能会阻碍设计回收塑料以使其尽可能长时间地保持在循环利用周期中,以及阻碍非塑料类替代产品的使用。
鉴于以上缺点,欧盟委员会建议应将可生物降解塑料局限于特定的应用场景,不应将推广可生物降解塑料作为不当废物管理或乱扔垃圾的解决方案。文件中例举了几个典型的应用场景,其中包含农用地膜、渔业多利绳、树木保护产品、植物固定夹或草坪修剪机线等。
欧盟委员会最后强调,生物基、可生物降解和可堆肥塑料如果合理使用则可以带来优于传统塑料的优势。重要的是要确保这些材料的设计和使用能为循环经济做出贡献,并避免浪费。委员会鼓励公民、成员国当局和企业在制定政策、投资或采购决策中使用该政策框架文件。
(消息来源:瑞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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