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8省区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一大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据了解,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至5月对山西等8省区开展督察,于2021年7月反馈督察意见。8省区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制订方案,建立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督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山西省扎实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实施18项汾河干流生态治理工程,建成营造林36万公顷,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6739公顷。
辽宁省完成20个重点河段、1959个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排水管网建设879千米,2021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3.3%。
安徽省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和皖南、皖西生态屏障建设,完成造林12万公顷、森林抚育40万公顷、退化林修复5万公顷。
江西省累计投入资金190亿元,建成生活垃圾焚烧设施38座,日处理能力达3.365万吨,全省11个设区市城区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清洁化焚烧处理。
河南省建成黄河(河南段)右岸生态廊道607千米,完成黄河干支流生态廊道造林2973公顷,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扎实推进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7个方面总磷污染治理项目,西洞庭湖、南洞庭湖总磷浓度分别下降到0.048毫克/升、0.051毫克/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排资金3.41亿元开展桂林漓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复绿非法采砂面积近90公顷,植树造林9613公顷,完成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试点。
云南省集中整治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累计拆除违规违建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恢复生态湖滨带14千米,沿岸原先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截至2022年12月,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55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56项,其余整改任务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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