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于2023年2月20日发布了新修正的台湾地区《列管毒性化学物质及运作管理事项》。
此次更新的目的是防范有机锡化合物流用、滥用、防堵伪农药,加强有机锡化合物运作管理,意味着有机锡禁限用规定也将更加严格!
此次修正内容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调整了氧化三丁锡、氢氧化三苯锡、 醋酸三丁锡、溴化三丁锡、氯化三丁锡、氟化三丁锡、氢化三丁锡、溴化三苯锡、 醋酸三苯锡及氯化三苯锡的毒性分类。
新增三苯基-α-萘锡(CAS# 81134-67-0)、 氟化三丙锡( CAS# 682-32-6)、溴化三甲苯锡(CAS# 58436-46-7)、参(三苯锡)甲烷(CAS# 50485-45-5)的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
氧化三丁锡、氢氧化三苯锡、醋酸三丁锡、溴化三丁锡、 氯化三丁锡、氟化三丁锡、氢化三丁锡、 溴化三苯锡、醋酸三苯锡及氯化三苯锡禁止用于制造防污漆、防污系统和杀生物剂,但增加制药用途。
增加氧化三丁锡、氢氧化三苯锡等,应于规定期限完成的相关事项。
为帮助企业适应有机锡化合物毒性分类加强的要求,主管机关将调整施行计划,分阶段给予业者半年至一年半的施行缓冲期。
台湾地区有机锡化合物管控情况
目前有机锡化合物在台湾地区“毒管法”下的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氧化三丁锡、氢氧化三苯锡、醋酸三丁锡、溴化三丁锡、 氯化三丁锡、氟化三丁锡、氢化三丁锡、 溴化三苯锡、醋酸三苯锡及氯化三苯锡的管制浓度和分级运作量均为1%和50公斤;禁止用于制造防污漆和杀生物剂,禁止用于防污系统。
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证、登记文件或核可文件才能进行该类物质的运作。
对于已运作氧化三丁锡、氢氧化三苯锡、醋酸三丁锡、溴化三丁锡、 氯化三丁锡、氟化三丁锡、氢化三丁锡、 溴化三苯锡、醋酸三苯锡及氯化三苯锡者应于规定期限完成:提报危害预防及应变计划书、备紧急应变工具及设备、组设毒性化学物质联防组织等相关事项。
通过台湾地区本次修正,可预见之后有关部门对有机锡化合物化学品监管将会愈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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