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应急管理部在新闻发布会中介绍《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
自4月底,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部署启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行动将于2023年年底结束。
本次专项检查督导将通过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部级督导核查四个层面推进,实现对全国近700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2.3万余个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
其中,化工行业整改现状及情况如下:
聚焦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结合年度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9个专项工作方案,重点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化工产业转移、装置设施带“病”运行等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目前,危化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第一轮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核查已于近日启动实施。
聚焦精准严格执法
应急管理部印发了《2023年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明确了29项重点事项的执法检查和处罚依据。指导各地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对照指导目录精准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自查走形式、重大隐患屡查屡有、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举一反三不深入的严格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改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
聚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各类危化品企业专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并将重大事故隐患录入信息化系统,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线上持续跟踪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线下核查整改质量效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手段,确保重大隐患逐个销号闭环清零。
今年4月17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国家应急10号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宣布于5月15日起实施,该标准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7个行业,粉尘爆炸危险、使用液氨制冷,以及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等3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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