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公开征求《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目录》列出了第二批淘汰落后工艺技术3种、淘汰落后设备4种,其中禁止类5种、限制类2种,并明确了限制范围、改造时限和代替建议。
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包括3种:硝酸异辛酯等42种产品生产过程中采用的间歇或半间歇釜式硝化工艺,设为禁止类,要求两年内改造完毕;酸碱交替的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设为禁止类,要求三年内改造完毕;有机硅浆渣人工扒渣卸料技术和敞开式浆渣水解技术,设为禁止类,要求两年内改造完毕。
淘汰落后的设备包括4种:储存硫化氢的湿式气柜,设为禁止类,要求碳酸锶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一年内改造完毕,碳酸钡间歇碳化法生产工艺二年内改造完毕;内注导热油式电加热反应釜(油浴反应釜、油浴锅),设为禁止类,要求一年内更换完毕;单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和填料密封离心泵,设为限制类,液化石油气、氯乙烯、苯乙烯、丁二烯、丙烯腈、氢氰酸(水溶液)、氟化氢(水溶液)、液氯、液态光气(含光气物料)等液化烃及易自聚、有毒液体的介质输送禁用,要求六个月内更换完毕;人工卸料平板离心机和人工卸料板框压滤机,设为限制类,涉及易燃、有毒物料的设备禁用,一年内更换完毕。
近年来,硝化、双氧水生产等部分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暴露出一些工艺技术和设备技术落后、本质安全水平低、安全风险高。同时,随着危险化学品安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不断研发应用,已经有了更加安全、成熟、可靠的替代工艺技术或设备,具备了淘汰落后的条件。《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明确,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2020年10月,应急管理部印发了《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第一批)》,列出了淘汰落后技术4种,淘汰落后装备8种,其中禁止类6项、限制类6项,有力倒逼了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提升了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