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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不续批活性物质精异丙甲草胺
作者:国别贸易投资环境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4-01-12

2024年1月3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4/20,不再续批活性物质精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
根据附件中规定的条件,删除精异丙甲草胺在条例(EU) No 540/2011附件中Part A部分的相关条目;各成员国应在2024年4月23日前撤销对含有精异丙甲草胺的植保产品的授权,根据条例(EC) No 1107/2009第46条给予的宽限期最迟不超过2024年7月23日。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二十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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