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江苏化工网 化工园区登录 专业委员会登录

Hi,欢迎来到江苏化工网 联系我们

Hi,欢迎来到江苏化工网 联系我们

江苏化工网 行业资讯 公平贸易 预警提示 韩国对涉华取向聚丙烯薄膜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韩国对涉华取向聚丙烯薄膜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发布日期:2024-05-11

2024年4月26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4-107号公告称(案件调查号23-2024-3),应韩国企业于2024年2月20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厚度超过10微米的取向聚丙烯薄膜[Oriented Polypropylene Film (OPP)] 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涉案中国企业包括江苏舒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Jiangsu Shukang Packing Material Co., Ltd.)、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Guangdong Decro Package Films Co., Ltd.)、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nhui Guofeng Plastic Industry Co., Ltd.)、中山新亚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Zhongshan New Asia Adhesive Products Co., Ltd.)、浙江凯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Kinlead Innovative Materials Co., Ltd.)、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Suzhou Kunlene Film Industries Co., Ltd.)。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除另行延期外(最长四个月),预计终裁将于六个月内作出。

2013年1月7日,韩国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取向聚丙烯薄膜进行反倾销调查。2013年12月20日,韩国正式对上述三国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8月24日,韩国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8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747号令,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裁决,将上述三国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五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920.20.0000和3921.90.2000。

原文:

https://www.ktc.go.kr/procFileDownload.do?invstg_mast_id=00000777&invstg_seq_no=0006&seq_no=0000

协会介绍 学会介绍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

协会介绍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电话:025-8799064 

会员服务部:86918841 

信息部: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学会介绍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电话: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86918841 

信息部: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主办单位: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 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 技术支持:南京苏化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