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3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葡萄牙语:anidrido ftálic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155.16—696.41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本案的调查截止期自2024年12月9日起,延长最多8个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917.35.00。
2024年2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4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Petrom Petroquímica Mogi das Cruzes S.A.于2023年10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不包括1公斤以下包装的邻苯二甲酸酐。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
附表:
巴西对华邻苯二甲酸酐反倾销初裁建议征税表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31-de-4-de-julho-de-2024-57029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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