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规为乙醇,2,2′,2″- 亚硝基三聚体,与α-羟基聚(氧-1,2-乙二醇)醚和N-[4-[4-[双(2-羟乙基)氨基]苯基亚甲基]-2,5-环己烯-1-酰基]-2-羟基-N-(2-羟乙基)乙醇铵内盐(1:4:1)作为农药化学配方中的惰性成分使用时,建立了一项免除对残留物耐受性要求的豁免。Spring Regulatory Sciences向美国环保局(EPA)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请求免除对耐受性要求的豁免。这项法规消除了在符合这些豁免条件时,需要为食品或饲料商品上乙醇,2,2′,2″- 亚硝基三聚体,与α-羟基聚(氧-1,2-乙二醇)醚和N-[4-[4-[双(2-羟乙基)氨基]苯基亚甲基]-2,5-环己烯-1-酰基]-2-羟基-N-(2-羟乙基)乙醇铵内盐(1:4:1)的残留物建立最大允许限值。
日期:该法规于2024年8月6日生效。异议和听证请求应在2024年10月7日或之前收到,并且应根据40CFR第178部分中提供的指示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