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委”),以化工行业标准《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主要评价依据,连续5年开展了“绿色化工园区名录”评价发布工作。
截至2024年9月,“绿色化工园区名录”单位数量已达到30家,“绿色化工园区(建设期)单位”数量已达到8家,各省区市入围数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化工产业的发展质量。绿色化工园区(含建设期)在各地分布情况如下图。
2023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未来5年和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进行全面部署。《意见》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提出鼓励园区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
建设“绿色化工园区”是石化联合会组织起草的化工园区“十四五”规划中的五大工程之一。按照规划,到2025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创建50家“绿色化工园区”,实现全面承诺践行责任关怀的重点化工园区超过百家,重点石化基地和化工园区全部建设成为“天蓝、水清、草绿”生态优美的产业集聚区。到2035年,全国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要全面建成智慧化工园区和绿色化工园区。
2024年绿色化工园区发布工作按计划正在开展,预计今年底发布最新名录。2025年园区委将继续以化工园区“十四五”规划为纲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绿色化工园区的建设工作。围绕“十四五”建成50家绿色化工园区的目标,在保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引导重点发展的70家化工园区进行绿色化工园区创建申报,分阶段分步骤地引导和支持建设期单位建成绿色化工园区。同时为充分发挥绿色化工园区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尚无进入“绿色化工园区名录”园区的省份积极开展绿色化工园区的创建申报。
二是完善绿色化工园区标准体系。适时启动行业标准《绿色化工园区评价导则》修编工作;稳步推进正在编制的标准,同时加强低碳管理相关新标准的立项申报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开展标准的贯标培训并指导园区落实。
三是继续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技术力量,深入挖掘绿色化工园区适用技术,通过“绿色化工园区环保千里行系列活动”健全绿色技术在化工园区的推广对接机制,为园区绿色建设提供丰富的案例经验与切实的技术指导。
绿色化工园区名录(截至2024年9月)
绿色化工园区(建设期单位)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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