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东方盛虹(000301)发布关于子公司出售含贵金属废催化剂资产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框架合同》。该交易主要涉及废催化剂的回收和销售,符合公司基于持有贵金属及产生废催化剂的常规经营活动。
此次出售的废催化剂资产包括白银、黄金和铂金废催化剂,账面原值合计为22.48亿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账面净值为19.86亿元。
合同规定,浩通科技需在签署后预付不低于3亿元的金额,合同期限为至2028年12月31日。此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金额需依据后续订单情况确定。
2024年前三季度,东方盛虹实现收入1083.01亿元,归母净利润-14.19亿元。
东方盛虹在10月31日发布公告,暂缓其子公司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对于项目进展及暂缓的原因,公司在公告中指出,截至目前,本项目处于施工前期阶段。根据实际发展规划并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公司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本着审慎的原则,公司拟暂缓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视外部环境、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重新启动。
另外,东方盛虹决定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15亿元。此次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691万元和存货跌价准备5.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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