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微塑料年度报告系统计划》,并于12月18日正式开启公众咨询,以便于利益相关方讨论并确定最终实施方案。
本次公众咨询截止至2025年1月20日,企业可通过ECHA官方网站了解详情并发表意见,以协助ECHA制定符合实际的年度报告细则。
2023年9月,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REACH法规附件XVII的第78条——“微塑料限制案”,该法案对欧盟境内大部分合成聚合物微粒(SPM)的有意使用实施了严格限制。同时,法案还规定了许可用途下聚合物微粒的信息通报及年度报告的提交要求。草案背景
如今,这项颁布一年有余的限制法案即将迎来首批关键执行节点。
2025年10月17日起:
第4款第(a)点所述合成聚合物微粒(SPMs)的供应商开始强制进行信息通报;
第4款(d)点所述合成聚合物微粒(SPMs)的供应商开始强制进行信息通报。(a点为工业使用,d点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2026年5月31日前:
SPMs的制造商以及工业下游用户开始进行年度报告;
在工业场所以颗粒、薄片和粉末形式作为塑料制造原料使用者开始进行年度报告。
2026年10月17日起:
第4款第 (e) 点所述含合成SPMs的供应商开始强制进行信息通报。
2027年5月31日前:
其他SPMs制造商以及在工业场所使用SPMs的其他工业下游用户开始进行年度报告;
首次向专业用户和普通公众市场供应附录中第4段第 (b)、(d) 和 (e) 点及第5段所述含有SPMs产品的供应商开始进行年度报告。
然而,由于该法案仅明确了年度报告的基本框架和时间安排,对于具体的提交方式和内容细节却未予详尽规定,导致企业在实际遵循过程中遭遇了诸多难题。
根据草案规定,微塑料年度报告的制作与提交预计通过IUCLID和REACH-IT系统完成。内容概览
微塑料用途描述要求与现有REACH注册中的用途描述类似,包括:
简要描述用途; 使用领域(SU); 产品类别(PC); 技术功能(TC)。
此外,对于在工业场所制造和/或使用SPM的企业,年度报告中还需注明对应工厂的具体地址。
此次草案并未明确聚合物通用信息的最低要求和微塑料颗粒排放量的估算方法,而是提出了两种方案供讨论:
▌ 聚合物通用信息
根据法规第7、11和12段,制造商与供应商需向下游提供所用聚合物的特征身份信息并提交至年度报告。此次草案提出两种选择:
Option A:使用聚合物的CAS号及CAS名称; Option B:使用世界海关组织设定的统一商品数字编码(Harmonized System)。
▌ 微塑料颗粒排放量的估算
根据法规第11和12段,微塑料制造商与供应商需在年度报告中提交排放估算值。草案中提出两种估算方法:
Option A:报告聚合物颗粒的总量及其中微塑料颗粒的占比(无法统计时按90%-100%计算); Option B:仅报告微塑料颗粒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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