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组织修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GB 17681-2024),于近期发布,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能量集中、安全风险高,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该标准在吸取国内外化工行业重特大事故教训基础上,整合《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 17681-199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的相关要求,规范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的定义及其内涵和外延,明确规定了系统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运行与检维修、报警管理等相关要求。
应急管理部表示,后续将加强宣贯,推动相关单位严格对标实施,确保标准要求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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