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文件号 | 制发日期 | 2025-01-26 |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苏政办发〔2024〕39 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等工作部署,分层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建设,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 年版)》(附件 1)、《江苏省智能工厂梯度建设要素条件(2025 年版)》(附件 2),在车间智能化改造基础上,加强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与操作系统和工业网络设备等集成应用,开展基础、先进、卓越和领航级智能工厂梯度建设。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免费诊断工作基础,制定本地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计划和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利用《江苏省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指标体系(2025 年版)》(附件 3)评价基础上,对照《江苏省智能工厂梯度建设典型场景企业自评价参考(2025 年版)》(附件 4),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水平自评价,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先进级智能工厂。
二、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烟草、汽车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2.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正常(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财务报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测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等级水平,且申报主体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价水平达到 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4.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对申报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须提供真实性承诺)。
(二)组织实施
1.申报主体编制《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 5),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筑峰强链”企业申报时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直报省工信厅,由所属集群产业处室初审推荐;非“筑峰强链”企业(含省属国有企业)的申报主体须由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3.推荐单位应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前完成线下查验和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其中: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须行文(一式 2 份)报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已入选 2024 年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同时明确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入选原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原国家数字领航企业、国家 5G 工厂且为原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在省数字工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经信用审查后直接明确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其他往年入选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省 5G 工厂、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等单位满足申报条件的直接进入专家评审。
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评审和宣传推广工作。
6.对符合条件的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能力建设提升项目将择优给予政策支持;对入选国家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的单位给予政策支持。
7.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申报资料造假、严重失信等违规行为,不再符合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要求的企业,经核实后可取消省先进级智能工厂。
三、其他事项
(一)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能力自评、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和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基于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 和 信 息 化 厅 旗 舰 店 “ 认 定 遴 选 类 申 报 ” 板 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开展,系统开放自评和申报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
(二)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发展处 025-69652756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信息中心联系电话:18912980070、025-69652990 QQ:1225254416
材料邮寄:南京市北京西路 16 号苏兴大厦 908 室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附件2-江苏省智能工厂梯度建设要素条件(2025+年版).pdf
附件3-江苏省企业数字化转型通用评估指标体系(2025+年版).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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