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等单位起草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发布。《导则》规定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的总体要求、评估程序、评估内容和方法以及评估报告,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区域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区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建议,并作出评价结果综述的活动,是降低新建及已有化工园区风险等级的必要手段。”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江苏、陕西、宁夏、四川、河南、山东、山西、湖南、广东和新疆10省(自治区)制定了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地方标准文件,然而一直以来国家层面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导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目的,评估工作没有实际成效。该《导则》的出台填补了国家层面没有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的空白,对各地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评估内容方面,《导则》明确,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选址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企业间安全相关性风险分析、公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安全风险分析、一体化安全管理分析等。化工园区设立阶段应将化工园区作为整体进行风险评估,重点关注选址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化工园区建设和运行阶段应重点关注企业间安全相关性风险分析、一体化安全管理分析等。在风险评估时,应分析化工园区内安全预防措施和减缓措施的作用。化工园区应定期开展定量风险评估工作,定量分析泄漏扩散、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对园区外部及内部的安全风险。
在评估周期方面,《导则》要求,化工园区应至少每三年开展一次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消除、降低、管控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当化工园区“四至”范围发生变化、重大危险源数量发生较大变化、发生较大及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出现时,化工园区应重新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在评估程序方面,《导则》要求,应做好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所需的资料准备,辨识分析化工园区存在的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结合化工园区分布特点和实际情况及规模对评估单元进行相应调整。此外,还应根据化工园区建设阶段、评估内容和评估单元特点,选择科学、合理的定性或定量安全评估方法,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及建议,保障化工园区在规划、建设阶段或建成运行后的安全可持续发展。最后应给出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的条件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符合性结论。
此外,《导则》还明确,评估报告内容应系统全面、数据详实充分、结论客观明确,报告文字应简洁、准确,报告附图应制图规范、附图清晰、表达清楚,便于阅读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说明、园区概况、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与辨识、事故案例分析、评估单元划分和评估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与分析、对策措施和建议、评估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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