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第一阶段物质申报工作将于2025年5月30日正式截止,相关企业需及时完成2021-2023年内生产、进口化学品的信息录入,以形成国家化学品名录。
哥伦比亚环境部于2021年颁布了第1630号法令《工业化学品的综合管理条例》,要求哥伦比亚境内的生产商、进口商以及哥伦比亚境外代表REE(协助申报)申报生产/进口≥100 kg/年的工业用途有害物质以及混合物中的有害物质组分,并每年更新申报信息。后续企业若停产,则必须向官方提交停产通报。
申报时间 | 申报内容 |
2025年5月30日之前 | 申报2021年、2022年、2023年生产进口≥100 kg的工业用途有害物质或物质组分 |
2025年9月30日之前 | 更新2024年的物质信息 |
2026年及之后 | 更新前一年的物质信息 |
以下类别的物质不适用于此次申报:
受现有法规管理的物质(例如药品和化妆品)
UVCB物质
物品
杂质
天然来源未经化学改性的物质
因暴露于环境因素(空气、湿度、阳光、微生物)而产生的物质
化学反应产生的非生产、进口或销售用途的物质
尚未进口或销售的副产物
水合物
聚合物,包括单体以及其他添加剂
受海关监管的物质
非分离中间体
没有商业价值的物质
申报对象需满足以下要求:
物质或混合物中的物质组分
有危害分类
生产/进口≥100 kg/年
工业用途
物质生产商或进口商的身份信息
每年生产/进口的物质总量
物质信息
危害分类
物质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