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正式发布《江苏省新污染物监测方法作业指导书(2024年版)》(试行),该作业指导书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28 号)、《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 号)中缺失监测方法标准的新污染物,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作业指导书(2023年版修订)(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我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实际需求编制完成。作业指导书涵盖10个水质监测方法,包括抗生素、烷基酚、有机氯农药、多溴二苯醚、多氯联苯、得克隆、五氯酚、六溴环十二烷、紫外吸收剂和有机磷酸酯等共计10大类125种目标物,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牵头组织南京、徐州、常州、泰州、南通、扬州、镇江等7家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共同完成。这些方法均在2024年我省各类新污染物监测调查工作中进行了适用性验证,方法具备成熟性、可靠性和通用性。
作业指导书牵头编制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近三年来积极投身到国家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和我省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工作中,以实践促能力,在新污染物监测方法开发和标准化研究方面不断探索前行,全面建设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能力,并组织带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能力提升。经过三年不懈努力,目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已具备水中14大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20类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以及土壤和沉积物、环境空气和废气中部分新污染物约400余种化合物的监测能力,并编制了多项方法标准。完成《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242-2022)行业标准1项、《水中144种药品和个人护理品的测定 大体积直接进样/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T/CAQI 380-2024)等国家团体标准3项,以及立项在研《地表水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规范》等2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土壤和沉积物 紫外吸收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等2项团体标准。
除自身建设外,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还不断加强全省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能力培训,组织部署全省13家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截至2024年4月,全省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已协作形成2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水质监测能力,标志着我省新污染物监测能力网络初步搭建完成。该作业指导书的形成,是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共同努力的成果,体现了江苏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能力水平,也为我国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方法基础。作业指导书将进一步在后续全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中发挥指引作用,规范我省新污染物监测过程,提升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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