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公布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5年来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排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12个评估工作组,于2020年8月至9月,集中1个月时间,开展了对近5年11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总结提炼为12项典型做法,发现了37项具体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47项具体建议。
11起事故中有2起危化品事故――天津港“8・12”事故、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事故。下面来看看这两起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要落实成效
天津港“8・12”事故、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事故后,全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安全监管得到重视。
国家层面,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迅速成立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组织开展对江苏省安全生产“开小灶”,帮助江苏切实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指出江苏省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方面的整改方向;中央深改委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列为2020年工作要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推进建立长效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积极行动,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三轮硝酸铵等爆炸性危化品安全专项排查治理、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预警系统,理顺了港口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生态环境部、应急部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安全和环保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先后完成全国400多个化工园区、2.1万家企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排查。
地方层面,天津市加强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加强部门联合审批。2015年当年关停并转涉危化品企业833家,督促整改1750家。江苏省痛定思痛,先后组织召开14次省委常委会会议、3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产业调整,全省化工企业从4022家减少到2001家,压减化工园区13个(占比24.5%);危废库存从“3・21”事故发生时的57.6万吨减至25.1万吨,消解了大批安全隐患。
发现的问题
化工企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危化品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仍待加强。江苏全省化工小微企业占到90%,自动化水平总体偏低、安全保障能力弱;江苏省危化品安全风险“一图一表”图册显示,全省共有危化品使用企业9904家,占涉危企业总数的59.4%,涉及面广,监管手段不多,极易产生风险。从全国看,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接入率不高,截至11月16日,全国共登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 22273处,目前全部数据接入率66%,尚有约三分之一共7560处重大危险源未纳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工作要求
(一)一抓到底,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问题清单、工作建议清单,逐项制定措施,集中力量尽快补齐高危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防控短板,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审批许可把关不严、安全管理基础不稳等突出矛盾。要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对本次“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要求整改但未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坚决推进整改、实行闭环销号。对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举一反三,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结合问题整改,抓住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主要矛盾、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严把安全关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重大风险。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
附件:1.典型做法清单
附件:2.需整改的问题清单
附件:3.工作建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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