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文件号 | 工信厅节函〔2025〕150号 | 制发日期 | 2025-04-18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以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导向,择优推荐节能降碳效果明显、技术成熟可靠、具备经济效益和推广潜力,能够实现全流程系统节能降碳或跨行业、领域融合创新的技术装备。具体包括五类:
(一)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工艺革新与流程优化技术,如短流程制造等;数据中心、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领域节能和能效提升技术,如算力与能源协同应用、高效制冷、高效供配电、绿色智算系统解决方案等。
(二)用能低碳转型技术,包括清洁低碳氢制备及应用、高效储能、工业绿色微电网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利用、系统能量梯级利用、电能替代等多能高效互补技术等。
(三)工业减碳技术,包括低碳原料燃料替代、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降低、二氧化碳捕集及高值化转化利用、碳排放核算监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与替代等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技术,包括数字化能碳管理等深度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等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信息采集、智能分析、精细管理和系统优化技术。
(五)高效节能装备,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工业量产装备,包括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工业制冷设备、热泵等。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申报主体应拥有所申报技术装备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
(三)所申报技术装备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四)所申报技术装备已有成熟应用案例,且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三、推荐程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分类填报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申报书,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材料上传“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请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参照前述程序,分别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集团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郑涛 010-6820534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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