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
文件号 | 苏科平发〔2025〕100号 | 制发日期 | 2025-05-15 |
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苏科规范〔2024〕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集聚,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水平和运行效率,引导高校院所等管理单位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高质量共享服务,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简称“省统筹中心”)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
(一)采集对象
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对象包括省内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省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江苏省实验室(简称“管理单位”,名单见附件1)。鼓励其他拥有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各类单位参与本次数据采集。
(二)采集内容
科研设施与仪器基本信息、管理与服务信息。
(三)采集流程
管理单位登录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服务系统(简称“省大仪平台”,网址:https://yqgx.jssic.cn),更新相关数据(首次参与的管理单位需注册填报),形成数据信息表(附件2、3)、年度总结(附件4)、对外共享服务清单(附件5)、承诺书(附件6)等,下载并加盖公章一并上传。
二、绩效评价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拥有不少于5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仪器的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以及省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已具备对外服务能力的科研设施(附件1)。
(二)评价内容
此次评价将聚焦评价对象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及共享服务成效等。
1.组织管理情况,包括评价对象科研设施与仪器统筹管理、纳入省大仪平台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
2.运行使用情况,包括评价对象科研设施与仪器正常运行使用、支撑重大科研任务以及研究成果产出情况等。
3.共享服务成效,包括评价对象科研设施与仪器支撑产业与企业创新发展情况、参与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1.材料公示
管理单位数据信息表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公示截图。
2.材料上报
管理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数据信息表、年度总结、佐证材料、公示截图,连同承诺书(以上均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各一份装订成册(按顺序排放,封面为“XX2025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材料”),报送至省统筹中心。
3.现场核查
抽取部分评价对象开展现场核查,通过查阅记录、现场座谈与质询,核查科研设施与仪器数量、原值、共享服务和实验技术队伍等情况。
4.专家评价
根据各管理单位提交的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材料,结合省大仪平台后台数据,组织专家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三、有关要求
1.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和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设区市科技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发动所属单位,认真做好相关部署、指导工作。
2.为帮助各管理单位准确理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要求,省统筹中心将于5月中下旬开展在线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各管理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明确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按时参加培训,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完成数据信息填报、审核、公示及报送等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对存在数据造假的管理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4.若纳入绩效评价的对象存在以下情况,须报主管部门同意,经现场核查确认后方可不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管理单位拥有原值5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仪器不足5台(套)、科研设施尚不具备对外服务能力等。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燕怡青、戴琦、段伦超,025-57717076、83235635;
省科技厅平台处:徐亮,025-86637560;
技术咨询:汪欢,025-57717016、57717515;
电子邮箱:jssic.cn@vip.126.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118号2号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5月15日
附件:
1.2025年省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名单
2.2025年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表
3.2025年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数据信息表
4.2025年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年度总结
5.对外共享服务清单
6.承诺书
7.江苏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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