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持续波动,技术性贸易壁垒逐渐成为企业跨境贸易中不可忽视的挑战。
尤其在美国化学品市场,除了显性的关税政策外,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TSCA)这一法规门槛正悄然成为影响企业市场准入的核心因素。
无论是供应链调整还是贸易策略优化,TSCA合规始终是企业绕不开的长期课题。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
TSCA由美国国会于1976年颁布,1977年正式生效,是美国管理工业化学品的核心法规,法案由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实施,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配合进行检查。
法案旨在综合考虑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物质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预防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不合理风险”。
2016年6月,《劳滕伯格化学安全法案》(Frank R.Lautenberg Chemical Safety for the 21st Century Act,Lautenberg Act)获美国国会通过并由美国总统签署生效,是TSCA法案自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改革。
TSCA管控要求
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的核心管理逻辑并非基于“有毒/无毒”的简单分类,而是以化学物质是否被纳入动态更新的TSCA名录作为管理依据:
现有物质:已列入TSCA名录的约86,847种化学物质,分为公开可查询部分(约85%)和保密部分(约15%);
新物质:未列入名录的化学物质,需通过预生产申报(PMN)等程序完成合规准入。
2016年的Lautenberg Act进一步强化了TSCA的管理框架,要求美国环保署(EPA)建立科学化安全评估标准,对现有物质和新物质实施分级管控,包括:
● 系统性危害评估与暴露分析;
● 基于风险的优先级划分;
● 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
适用范围:
有机物、无机物、聚合物、UVCB物质、微生物、混合物中的化学物质、物品中有意释放的化学物质(如圆珠笔笔芯中的油墨)。
豁免范围:
药品、化妆品、核材料、军火、杀虫剂&农药、烟草&烟草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上由美国其他法规管理的物质)。
现有化学物质的合规要求
✦ 遵循声明:
进口商需对拟进口的化学品是否符合TSCA监管要求做自我声明,适用于除烟草、烟草制品和物品外的所有 TSCA 管制的化学物质、混合物或含有意释放物质的物品。
✦ 豁免声明:
进口商需对拟进口的化学品是否符合TSCA监管要求做豁免声明,适用于农药(不包括农药中间体)、核材料、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等。
✦ 重要新用途申报(SNUN):
对于TSCA目录中flag标识有“S”的化学物质,涉及重要新用途使用,须提前90天向EPA递交SNUN申报。
✦ 化学品数据报告(CDR):
生产商或进口商每隔4年向EPA报告年活动量、活动场所、暴露信息等,适用于TSCA目录内,年生产量或进口量超过25000磅(约11.3吨)的一般物质,或超过2500磅(约1.13吨)的特殊物质。
新化学物质的合规要求
对于未列入TSCA名录中的新化学物质,需在进口或生产前90天向EPA提交预生产申报(Pre-Manufacture Notice,PMN)。
只有在EPA审核通过PMN后,企业才能开始生产或进口相关化学品。
不过,一些特定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预生产豁免申报(聚合物、研发豁免等)或者预生产简易申报(低吨位、低释放、试销),免除提交PNM申报。
企业应对策略
● 明确产品:是否列入TSCA监管范围,并判断产品中的物质是否为新化学物质;
● 新化学物质的PMN申报:如果不满足豁免要求,需提交预生产申报;
● 现有化学物质的合规:判断是否需要进行SNUN申报;
● 完成合规声明:根据产品情况,完成TSCA遵循声明或豁免声明;
● CDR申报:如果是现有物质且年出口吨位在25000磅(或2500磅)以上,则需提交CDR。
在特朗普关税政策和TSCA法规的双重冲击下,美国境外企业计划出口化学品至美国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压力。
主动掌握TSCA合规要求,既能化解合规风险和市场障碍,也可为企业在复杂贸易环境中赢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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