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通知,决定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
中试是生物科技创新成果向工业生产转化的关键环节,是生物制造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通知要求,立足产业现状和发展需求,布局相适应的中试能力和服务体系,鼓励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移和商业化应用各环节重大需求和典型场景开展针对性培育,鼓励中试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有偿服务并实现稳定运营。完善中试装备标准体系和中试服务规范流程,增强平台数据安全、生物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提出,到2027年,力争培育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20个以上,服务企业数量超过200家,孵化产品400个以上,有力支撑创新成果的“小试验证—中试扩大—产业化应用”。
通知明确了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培育领域。聚焦生物制造各领域中试环节的短板和痛点,根据技术工艺装备特点,培育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制药、化妆品、化工、能源、酶制剂等重点产品领域的中试平台,有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针对生物制造原料迭代演化趋势,重点培育木质纤维素、一碳化合物(如一氧化碳、甲醇等)等生物制造新原料开发利用领域中试平台,建成多元化原料的特色平台;根据当前生物制造最新前沿研究成果和产业化需求,针对差异化技术路径,培育植物底盘细胞(生产介质为遗传修饰的植物细胞,如烟草、水稻、红豆杉细胞等)中试平台,补齐新兴领域中试短板。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确定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后予以正式发布,并纳入制造业中试平台梯次培育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对列入名单的平台每3年开展1次复核,未通过复核的平台将从名单中撤除。列入名单的平台要加强菌种管理,发生菌种泄露事故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将从名单中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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