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
文件号 | 苏科区成发〔2025〕137号 | 制发日期 | 2025-07-16 |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5〕28号)要求,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05号),经单位申报、地方推荐、论证咨询和公示,确定18家高新区和37所高等院校为“双高协同”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试点高新区和试点高校要认真落实《实施意见》部署要求,聚焦高新区新质转型和高校综合改革,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细化试点任务,深化对接协同,完善一个产业方向、一个科创平台、一名领军人才、一个转化基金、一批标杆项目“五个一”融合发展体系,加快构建“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机制,协同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6日
附件:关于公布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及试点单位名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