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9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厚生劳动省(MHLW)和环境省(MOE)联合发布了2026年新化学物质(包括低产量新化学品)的通知时间表。本通知适用于制造或进口到日本市场的新化学品。
每年接受10次提交(2025年10月-2026年12月)。详细时间表如下表所示:
初步筛选截止日期 | 提交通知文件的截止日期 |
2025年10月6日 | 2025年12月19日 |
2025年12月18日 | 2026年3月5日 |
2026年1月8日 | 2026年4月3日 |
2026年2月10日 | 2026年5月11日 |
2026年3月16日 | 2026年6月16日 |
2026年4月15日 | 2026年7月9日 |
2026年6月9日 | 2026年8月31日 |
2026年7月8日 | 2026年10月2日 |
2026年7月30日 | 2026年10月26日 |
2026年9月9日 | 2026年12月1日 |
仅在指定日期下午3点前接受初步筛选。错过这一截止日期,将适用下一个截止日期。
对于之前已经审查和通知的物质,申请人可以使用之前通知结果的副本重新提交。在这种情况下,只需任何一轮通知截止日期前提交,不需要进行新的审查。
通知所需信息如下:
初步审查材料(关于物质性质、毒性、环境行为的详细数据);
通知表(CSCL下的官方格式);
支持数据:测试报告、安全评估或判断通知副本(如适用);
官方规定的准备和提交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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