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建立一批零碳园区”的任务要求。国务院《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的任务部署。建设零碳园区是加快经济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培育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打造绿色低碳竞争新优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能源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时代大背景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
一是围绕一个中心,即能源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是“十五五”时期能源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
二是抓实两个重点,即围绕能源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中心任务必须抓实两个重点,一个重点是依规加速推进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双替代”进程。另一个重点是推动“新能源产业化”与“产业新能源化”的深度融合,这种融合将在城市、社区、园区、企业乃至项目中深度展开。
三是谨防三大风险,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谨防能源经济转型过程中“未立先破”、新能源利用“新而不稳”、能碳科技资源“时空错配”三大风险。
零碳园区建设要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将碳达峰目标达成与碳中和能力形成结合,动态调控产业发展低碳化进程。碳达峰期内,要把能源的安全保障挺在前面,在最大限度盘活优质高载能资产同时,化石能源增量消费以积蓄碳中和能力为目标进行布局建设。围绕建立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从国家逐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煤电能效和灵活性标准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2〕81号)、《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3〕1638号)、《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环资〔2024〕894号)、《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发改能源〔2025〕363号)等文件中可以看到顶层设计中夯实碳中和能力的意图和决心。
二是能源低碳化替代与高效化利用结合,打造能源消费新生态。这是节能降碳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特征性标志。以“双碳目标”的国际承诺为时间节点,我国的节能降碳事业进入到了“能源低碳化替代与高效化利用”的新时期,能源经济的全部活动将深深的打上这个时代烙印。
从零碳园区建设角度看,企业是零碳园区建设的主体,园区是零碳园区建设的载体。能源低碳化替代与高效化利用正是零碳园区建设的主旋律。具体到企业层面,“企内碳减排、企外碳中和”是零碳园区建设的主导性举措。
三是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新产业体系构建结合,发展碳生产力。把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新产业体系构建有机结合起来既是我国推进双碳目标进程的实践总结,也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战略诉求。
零碳园区建设中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能源零碳化供给)是零碳园区建设目标达成的基础性条件,然而从企业乃至项目层面看,新能源产业化与产业新能源化是需要技术进步与数智化管理予以赋能的。以波动性为特征的风、光发电与企业产品受市场制约所形成的生产负荷波动性(尤其是最多2200小时的风光发电与年生产时间6000-8000小时的企业生产用能匹配问题)之间如何获得最优解,是零碳园区示范建设所要重点探索并予以解决的问题之一,这是新能源开发利用与新产业体系构建有机结合在微观层面的探索性实践。
四是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结合,抓住后工业化时期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迭代升级周期背后的大规模静脉产业资源开发利用机会,夯实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产业基础。能源利用的低碳化与多能互补是零碳园区建设重要特征。要在波动的生产负荷、波动的风光发电之外找到稳定的低碳热源和低碳电源,一个重要方向就是结合“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基于有机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的“城市油气田”建设。
据有关资料,我国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共2543家,集中了80%的工业企业,消费了60%的能耗,贡献了50%的工业产值,产生了31%的碳排放,目前工业园区的平均能碳比约为2.1吨二氧化碳当量/吨标准煤。零碳园区建设要求单位能耗碳排放指标降到0.2-0.3吨二氧化碳当量/吨标准煤,一方面旨在引导各省市根据资源禀赋和现实条件,设置不同的单位能耗碳排放考核指标,全面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另一方面,在碳生产力国际竞争重要博弈期内,大部分出口型企业也将在零碳园区建设进程中,为有效规避碳关税壁垒做足准备。而“能碳比”指标或将在碳排放双控管理的一个长周期内成为“区域碳考核”和“项目碳评价”的量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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