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文件号 | 工信厅联原函〔2025〕254号 | 制发日期 | 2025-06-23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正在制定《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行动方案》,强化标准引领和政策支持,全面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安全化、绿色化、数字化综合改造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环境风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摸清老旧装置底数,明确工作标准要求,现开展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摸底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评估对象范围
摸底评估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30日,石化化工行业主体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超过20年的生产装置。
二、摸底评估事项
(一)老旧装置基本情况
包括本地区石化化工老旧装置数量、装置名称和规模、企业排污许可证号、所属行业、生产厂址、是否位于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投产时间、设计使用年限等。
(二)安全评估
评估范围。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25大类的251,252中2521(仅包括焦化企业焦油、焦炉气生产化工产品)、2522、2523;26大类的261,262中2621、2622、2623、2624、2629,264中2641、2642、2643、2644、2645、2646,265,266中2661、2662、2663、2664、2665、2666、2669,268中2684(仅包括合成香精香料)中相关企业。
评估事项。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确定方法》《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等标准文件,评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已纳入2024年6月份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对象范围,不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原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计划和要求不变,但需填报装置相关信息。
(三)其他评估
评估范围。包括开展安全评估的范围,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8大类的283,29大类的291,292中2921、2929。
评估事项。一是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文件要求,评估装置(工艺技术设备)是否属淘汰类。二是对照《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评估装置外部环境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对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评估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评估装置能效是否达到基准水平。五是对照《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电石、乙酸乙烯酯、聚乙烯醇、1,4—丁二醇、双氰胺和单氰胺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能耗限额标准,评估装置能耗是否符合要求。
请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就老旧装置是否需要更新改造、拟采取更新改造方式、计划开工时间和完成时间等提出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老旧装置摸底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摸底评估等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要督促指导所属公司按照属地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老旧装置摸底评估工作。
(二)报送要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本地区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7月15日前报送老旧装置基本情况;8月30日前报送老旧装置评估结果和更新改造意见(老旧装置汇总表见附件)。以上报送事项同步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