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工业企业负责人
关于打响臭氧污染防治阻击战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工业企业负责人:
你们好!
冬去春至,万物萌生。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气温逐渐升高,臭氧污染也已经兵临城下,危及你我健康。根据气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预测,今年夏季雨量偏少、气温偏高,极有利于臭氧的生成,截至目前,我市已遭遇5个臭氧污染天,同比增加4天,形势十分严峻!为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请大家强化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在严格实施氮氧化物防治的基础上,以着力加强VOCs污染防治为主要方向,强化“四个治理”,实现“四个提高”:
1、源头治理,提高清洁替代率。实施源头治理,是减少污染产生的根本之策。实施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让企业更绿,也让企业更强、更远。同时,今年我市将大力推进清洁原料替代,请您积极参与,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选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胶黏剂,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对于使用物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治理的是源头,增加的是企业的发展后劲!
2、过程治理,提高污染收集水平。全面的收集,是实施有效治理的前提。请持续加强过程管控,在VOCs物料储存、输送、使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控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VOCs废气全过程密闭、收集(不能实施密闭的也要采取有效的局部收集措施),确保“应收尽收”。按照不低于“动四静二”的频次要求规范实施动静密封点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逸散出去的是物料更是污染,收集得到的是点点滴滴的效益更是改善!
3、末端治理,提高污染减排水平。末端治理设施,是VOCs废气排入环境的最后一道关卡,规范运行十分重要。请对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升级改造各项VOCs治理治理设施,抓紧淘汰单一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等治理技术。强化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稳定高效运行,与生产设施“先启后停”。对于应用广泛的活性炭吸附设施,我们开发了“码上换”管理平台,请您定期规范更换优质活性炭,于4月底前完成一次更换,并及时上传更换记录。同时,重点行业对标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严控氮氧化物排放。更高效的治理,发挥最大化的减排效益!
4、系统治理,提升精细管理水平。做好污染防治,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主体责任。请规范完善各项大气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大气治理绩效和评级,完善管理制度和台账资料,切实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公司发展行稳致远。积极响应臭氧污染应对,涉VOCs生产工序10点至18点之间实施错时生产,尽量错峰到其他时间段进行。对于标杆企业,我们将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豁免企业清单。干得好与干得不好,真的就是不一样!
各位负责人,蓝天白云靓丽,臭氧防控需要我,更需要你!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打响臭氧污染防治阻击战,坚决遏制夏季臭氧污染,让蓝天白云常在!我们将继续做好服务,积极组织交流培训,持续开展指导帮扶,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帮助大家提升治气能力水平!
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努力!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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