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双碳”目标加速推进与航空业碳减排压力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作为降低航空领域碳排放的核心解决方案,正迎来政策与市场的双重驱动。然而,我国SAF产业在迈向规模化、商业化的过程中仍面临多重挑战。当前主流的油脂加氢工艺(HEFA)虽然技术成熟、具备商业化基础,并有镇海炼化等企业实现SAF生产并完成适航认证,但原料短缺、质量不稳定、成本高企及工艺设备适配性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产业发展。
本文将从SAF产业发展的战略背景出发,分析当前生产现状与核心难点,同时探讨原料市场拓展路径,为我国SAF产业消除“瓶颈”、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与产业方向建议。
SAF产业发展的战略背景
当前,全球航空业碳减排压力持续攀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数据显示,当前航空业碳排放占全球总量的2%且呈上升趋势,若不加以干预,到2050年这一占比或达25%。在此背景下,IATA成员承诺2050年实现航空业净零排放,以契合《巴黎协定》目标。以SAF作为关键解决方案,可减少65%的航空领域碳排放,是实现该目标的核心抓手。
从全生命周期碳减排效益看,SAF的环境价值已通过实践充分验证。与传统石油基航煤相比,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的SAF,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可降低55%~92%。其碳减排属性源于原料的可再生性—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固定二氧化碳,燃烧时重新释放,形成碳闭环。经测算,1套10万吨/年的SAF装置,每年可消化10万吨餐饮废油,减排二氧化碳8万吨,相当于5万辆经济型轿车停开一年的碳减排效果。
政策与经济层面的双重驱动,为SAF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国际上,《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方案》(CORSIA)明确2027年起全球航线逐步征收碳税;在国内,《“十四五”民航绿色发展专项规划》确立2025年SAF消费量达2万吨的目标,2024年9月启动的SAF应用试点中,国航、东航、南航等航空公司的12个航班,已在北京、郑州、成都、宁波机场完成生物航煤加注。经济激励方面,SAF生产企业可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与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当前欧盟ETS碳价已突破100欧元/吨,使得掺混30%SAF的航煤在碳成本上比传统航煤低5%~8%。202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从17个方面推动全国碳市场优化,进一步为SAF产业发展铺路。在多重利好下,预计2030年我国SAF市场需求将达310万吨,为产业链各环节带来巨大机遇。
我国SAF生产现状及发展难点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推进、欧盟2023年9月批准SAF定义分类与掺混比例法规、英联邦国家明确SAF添加要求,以及IATA推动的2027年航空业强制添加SAF并征收碳税的政策落地,我国SAF大规模商业化生产已迫在眉睫。
目前,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认证的SAF生产技术路线共11条,其中油脂加氢工艺(HEFA)、生物质气化—费托合成(G+FT)、醇制航煤(ATJ)、二氧化碳捕集加氢及糖平台技术,是未来SAF增量的主要来源。2035年前,HEFA路线因技术成熟、经济性较好且具备商业化运营基础,仍是主流选择,全球已有数十套相关生产装置运行,我国亦采用该路线,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HVO(生物柴油)与SAF。
国内SAF产业已初步形成产能布局,镇海炼化、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山东三聚、君恒集团、嘉澳环保、海科化工等6家企业已实现SAF生产,其中镇海炼化、君恒集团、嘉澳环保、山东三聚4家企业获中国民航适航认证,镇海炼化生产的SAF成功加注国产C919民航客机并完成试飞。此外,海南环宇、扬州建元、安徽邑晟、飞天石化等企业,也通过HEFA路线生产HVO。
尽管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当前HEFA路线生产HVO与SAF仍面临四大核心难点:
一是原料短缺制约产能释放。HEFA路线是目前唯一技术成熟、经济性优且可商业化运营的路线,叠加未来航空业对SAF的庞大需求,我国SAF生产高度依赖废弃油脂原料。虽然我国是全球最大废弃食用油生产国,每年可收集量超500万吨,但部分废弃油脂还需供应油脂化工、表面活性剂、增塑剂等行业,有限资源难以满足SAF工厂满负荷生产需求。
二是原料质量影响生产稳定性。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呈现“点多、面广、线长、量少”特点,从千家万户收购的原料中,含有磷脂、氯离子、金属离子等杂质,且原料来源、成分存在不确定性、多变性、复杂性、地域性与季节性差异,给净化预处理带来极大挑战。国内多数运行时间较长的工厂,均遭遇过因原料杂质含量高导致的问题,如加氢装置催化剂中毒、结焦、板结、泥化,床层压力增大,运行周期短则40天、长则数月,无法连续稳定生产。同时,氯离子在加氢过程中生成盐酸,会腐蚀生产设备;高磷含量会导致催化剂失活、反应器床层结焦,进一步影响装置正常运行,而现有废弃油脂预处理工艺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原料净化问题。
三是原料成本高企挤压利润空间。用餐厨废弃油脂生产HVO与SAF,兼具“防止地沟油污染环境、回流餐桌”与“生产绿色可再生能源、实现碳闭环”的双重环保价值。欧盟在可再生能源政策中,对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生产的生物燃料给予“双倍碳积分”奖励,等效于其他原料生产的生物燃料的两倍,这一政策促使我国废弃油脂加工成的工业级混合油(UCO)大量出口欧盟,导致国内SAF原料供应更加短缺、价格持续上涨且居高不下。尽管我国2024年11月取消了UCO出口退税,但海关数据显示,UCO出口量仍在增加、价格继续走高,严重影响国内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的成本控制与利润水平。
四是工艺与设备适配性待优化。当前HEFA路线生产生物质燃料多采用固定床加氢模式,部分工厂沿用柴油加氢的工艺路线与催化剂,且各工厂反应器形式、催化剂及级配方案存在差异。由于油脂原料与石化柴油性质不同,各工厂在产品收率、辅料消耗、空速等关键指标上差距明显,亟须进一步完善、改进工艺路线,探索最优运行条件。
HEFA路线生产SAF的工艺完善、创新及发展思路
天然油脂与化石燃料在核心性质上存在本质差异,精准掌握其特性是针对性优化生产设备、革新工艺路线的前提,更是实现生物质燃料(如SAF、HVO)高质量、低成本量产的关键。
1.天然油脂的六大核心特点
一是高不饱和程度:碘价范围在70~110g碘/100g,远高于化石原料,意味着加氢反应需求更高,需针对性设计反应条件。
二是高氧含量:天然油脂氧含量约11%,显著超过石化柴油原料0.1%的氧含量指标,对脱氧工艺的效率与深度提出严格要求。
三是集中的碳链分布:碳原子数多集中于C16和C18,且均为偶碳结构,碳链分布的规律性为产物组分调控提供了便利。
四是低杂质基数:几乎不含硫、氮等有害杂质,芳烃含量极低,从源头降低了后续脱硫、脱氮等净化工艺的负荷。
五是固定的氧存在形式:氧主要以羧酸、甘三醇结构存在,化学形态稳定,为定向脱氧反应路径的设计提供了明确靶点。
六是国内原料的特殊杂质问题:国内常用的废弃油脂(如地沟油)中,金属离子、氯离子、磷含量较高,成为影响设备寿命与催化剂活性的关键痛点,需专项优化预处理工艺。
2.国内HVO、SAF工厂反应器类型
当前,国内HVO、SAF生产工厂的核心设备—加氢反应器,主要分为两大类型,不同类型需结合天然油脂特性进一步优化以匹配生产需求:
第一类型是固定床反应器:包括下流式、上流式两种主流形式,具有操作稳定、产物纯度高的优势,但需针对天然油脂高不饱和、高氧含量的特点,优化物料分布与反应温度梯度,避免局部反应过于剧烈。
第二类型是分段进料式反应器:通过分段进料实现反应负荷均匀分配,可缓解单一进料导致的床层热点问题,更适配天然油脂加氢过程先脱氧、后改质的多步反应需求,需进一步优化各段进料比例与反应参数。
3.工艺创新方向
针对天然油脂特性与现有生产痛点,国内科研机构与企业已探索出多项创新技术,为HEFA路线升级提供方向:
(1)非硫化态催化剂加氢工艺(中科院青岛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具有投资少、空速大、无需注硫、无硫黄回收装置、反应压力低(仅3MPa)的优势,已完成上千小时中试评价。
(2)沸腾床加氢反应器(中国石化大连院):可适应高杂质地沟油原料,提升原料适应性与生产稳定性。
(3)液相床加氢工艺:突破传统气相床加氢模式,使反应器床层温度均匀,避免局部过热,尤其适配高碘值不饱和烃的加氢反应。
(4)原料净化预处理工艺(国内某油脂研究院):针对废弃油脂杂质问题,优化预处理环节,提升原料纯度。
(5)固定床加氢工艺与新型催化剂(中国石化石科院):改进传统固定床工艺,研发适配天然油脂的新型加氢精制催化剂,提升反应效率与产品质量。
(6)原料油有机氯脱除工艺(中国石化大连院):解决氯离子导致的设备腐蚀与催化剂中毒问题,保障装置长周期运行。
4.拓展原料市场
一是废弃动物油脂,如屠宰场副产物;二是硬脂酸,工业级脂肪酸衍生物;三是微藻油,可持续性强、油脂含量高的新型原料;四是脂肪酸,工业提纯产物,可直接用于加氢;五是非食用木本油子,如麻风树籽油,不与粮食争地,环保性突出。
结 语
未来,生物质燃料(SAF/HVO)产业需持续以天然油脂特性为核心出发点,聚焦三大方向突破:
一是工艺与催化剂革新。深化加氢工艺路线优化,研发更适配天然油脂高不饱和、高氧特性的高效催化剂,进一步降低反应压力、温度等能耗指标;
二是“瓶颈”消除。针对原料供给、生产成本、杂质处理等核心“瓶颈”,通过技术迭代与产业链协同,提升原料利用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三是产业价值落地。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SAF在航空业的规模化应用,助力航空业碳减排目标实现,为我国“双碳”战略落地提供坚实的能源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