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危险化学品领域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始终聚焦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据不完全统计,“十四五”期间截至2025年上半年,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538起、造成685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十三五”同期相比均大幅下降。
“十四五”期间,危化品领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落实“两办”意见,危化品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该行动提出了43项主要任务,明确了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同时提出了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的要求,即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等四项安全整治任务完成“清零”,进一步遏制了精细化工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转移安全风险,提升转移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2021年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对产业转移承接地区的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对近10年转移的建设项目开展设计诊断,消除了一批设计水平低、装置水平不高的建设项目风险,从源头上控制住了产业转移带来的风险转移,为转移项目承接地区经济健康安全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是抓牢危化品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并深入分析研判国内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重大风险隐患。2022年,国务院安委会印发方案,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一年时间开展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围绕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出22项工作任务,更加突出了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风险防控、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强化了双重预防机制的数字化建设和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经过专项整治,国内危化品安全取得了明显好转,2022年仅发生7起较大事故,是历年较大事故起数最低的一年,小而散且基础薄弱的精细化工企业基本上实现了“应开展尽开展、应设尽设、应提升尽提升、应搬迁尽搬迁”的整治目标,产业转移地区建设项目普遍完善了设计上的不足,本质安全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虽然三年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仍然不牢,前期高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阶段。为此,国务院安委会于2024年出台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旨在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提出通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针对近年化工企业典型事故所暴露出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特殊作业审批、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高危工艺改造、装置自动化提升、人员能力提升等管理与技术上的不足,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则提出了11项主要任务,即开展安全许可审批复核、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安全风险防控、推进高危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进安全工艺技术设备更新升级、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提质工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工程、实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等。
此外,危化品领域还聚焦“一防四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人员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安全监管能力水平),深化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十四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每年的重点工作都紧紧围绕三年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治本攻坚等行动要求,以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地落实为着力点,始终聚焦“一防四提升”,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系统推进,通过分类别精准实施专家指导服务、分领域规范组织安全专项整治、分层级有序推进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更加聚焦、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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