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加拿大政府公报公布了《2025年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SOR/2025-270)。本法规将于2026年6月30日生效,废除并取代《2012年禁止特定有毒物质法规》。
新法规核心亮点:
1.新增对十溴二苯醚(DP)和十溴二苯乙烷(DBDPE)的禁令
这是本次法规更新的一大重点。新法规全面禁止DP和DBDPE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尽管如此,考虑到特定行业的实际需求,法规针对航空(如飞机发动机摩擦带)、电子电气设备(EEE)、交通运输及国防等行业设置了分阶段的豁免期,允许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使用相关组件、维修件或库存产品。此外,企业还可通过申请许可证获得最长3年的额外过渡期。
2.收紧对PFOS、PFOA、LC-PFCAs、HBCD和PBDEs的管控
新法规在2012年法规的基础上,大幅收紧了对五大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限制。多项此前允许的豁免条款被取消,例如:
取消了个人用途产品中含有PFOA/LC-PFCAs的进口和使用豁免;
取消了光刻胶等领域中PFOS的使用豁免;
大幅缩减了消防泡沫(AFFF)中PFOA/LC-PFCAs的使用期限。
3.引入“许可浓度阈值”(痕量限值)
为了明确监管边界并处理无意污染,新法规引入了具体的浓度阈值。低于这些阈值的存在将被视为“痕量”,不属于违规行为。具体包括:
HBCD:产品中阈值为100mg/kg;
PBDEs:EEE中总限值为1000mg/kg,其他制成品为500mg/kg;
PFOS(在AFFF中):痕量水平设为1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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