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生态环境部指导、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中石化碳科公司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实施,填补了我国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
长期以来,工业企业在排放源数据获取、质量控制、证据留存与可追溯复核等方面存在难点。新的国家标准建立了覆盖排放源数据获取、数据质量管理方案制定及持续改进的全流程体系,为工业企业规范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监测、收集、核算、报告全流程管理,提供了统一、科学的技术遵循。中石化碳科公司与行业各方紧密合作,推动形成可执行、可核查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助力提升工业企业碳数据规范化管理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 “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专栏—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