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工业用氢氧化钠成分分析第1部分:氢氧化钠和碳酸钠》(GB/T 4348.1-2026)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8月1日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有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树脂有限公司、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氯碱有限公司、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发布的GB/T 4348.1-2026标准,是对GB/T 4348.1-2013的第三次修订。新国标在技术内容上更改了氢氧化钠的测定原理,新增了电位滴定法作为测定方法之一,利用电极电位突变确定滴定终点,弥补了单一指示剂法的局限性;优化了试样溶液制备流程,新增了试样溶液B的测定路径;完善了仪器设备要求,增加了电位滴定仪、分析天平等精密仪器规定,并调整了允许差要求。
氢氧化钠和碳酸钠含量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核心指标。新国标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工业用氢氧化钠成分分析行为,减少因检测方法差异导致的质量判定偏差,有助于降低企业间贸易技术壁垒,促进行业生产经营的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电话:协会:025-8799064 学会:025-86799482
会员服务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传真:025-83755381
邮箱:jshghyxh@163.com
邮编:210019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楼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10130
备案号:苏ICP备13033418号-1 “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专栏—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