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越南政府颁布第72/2026号法令,对部分汽油产品及汽油生产原料的最惠国待遇(MFN)进口税率进行调整。根据该法令,多种燃料及石化原料的进口税率将被下调至0%,此举旨在增加国内供应、稳定燃料市场,并应对全球能源供应可能出现的波动。
其中,无铅车用汽油以及汽油调和原料,如石脑油和重整油的最惠国待遇进口税率将从原来的10%降至0%;同时,柴油、燃料油、航空燃料和煤油等产品的最惠国待遇进口税率也将从7%下调至0%。此外,部分石化原料的税率也被同步下调,二甲苯、凝析油以及对二甲苯的进口税率将由3%降至0%,其他环状烃类产品的税率则从2%降至0%。
越南政府发表声明称,该法令的出台是由于霍尔木兹海峡紧张态势的影响。据越南官方媒体报道,当地最常用的汽油品类价格近期上涨了21%,达到每升27040越南盾。
目前,越南国内榕桔与宜山两大炼油厂供应尚平稳,库存和在途原油仍可保障近期生产,企业正与国际合作伙伴签署新的原油采购合同,积极寻找替代来源。但根据越南财政部分析,如果海峡态势持续紧张,亚洲地区炼油产业将首先受到冲击,许多炼油厂将可能被迫削减产量、动用原油储备并限制成品油出口,从而进一步推高国际燃料价格,大宗化工品生产也将受到影响。该法令的出台将通过下调最惠国待遇进口税率,为国内企业在尚未与越南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市场寻找新的进口来源提供更多动力,从而拓宽供应渠道,确保国内燃料市场稳定,并加强国家能源安全。
越南财政部表示,该法令自2026年3月9日签署起立即生效,并执行至2026年4月30日。若后续形势仍需政策支持,将继续提交政府研究决定是否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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