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20年第48号
【发布日期】2020-1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6月1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9年第29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三元乙丙橡胶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存在倾销,国内三元乙丙橡胶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0年10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三元乙丙橡胶。
被调查产品名称:三元乙丙橡胶。
英文名称:Ethylene-Propylene-non-conjugated Diene Rubber或Ethylene Propylene Diene Monomer(EPDM)
化学结构式:
物理化学特性:三元乙丙橡胶是乙烯、丙烯以及非共轭二烯烃的三元共聚物,常温下外观为白色或者微黄色固体,易于混合。三元乙丙橡胶的物理性能、化学特征和加工性能主要因聚合体的分子结构不同而异,而与分子结构相关的因素有第三单体种类、门尼粘度和充油含量等各种要素。三元乙丙橡胶具有较好的耐老化性、耐化学品性、耐低温性及介电性能。
主要用途:三元乙丙橡胶用途比较广泛,可用于建筑、电线电缆、汽车工业、交通等领域。建筑方面,主要用于屋顶单层防水卷材等;电线电缆方面,主要用于民用和商用建筑的电力输入线、建筑机械用电缆、矿用电缆、核电站用电缆、汽车点火线、控制及信号电缆等;汽车工业方面,主要用于汽车、卡车和公共汽车非轮胎部件,包括汽车的水箱及耐热胶管、密封条、橡胶带、车身及底盘的部件、挡雨条、底板和环管等;交通方面主要应用于车辆车门窗密封条、减震、止水带等。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7010和40027090。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
美国公司
1.陶氏化学公司 222.0%
(The Dow Chemical Company)
2.埃克森美孚公司 214.9%
(Exxon Mobil Corporation)
3.阿朗新科美国有限公司 219.8%
(ARLANXEO USA LLC)
4.美国狮子弹性体有限公司 219.8%
(Lion Copolymer Geismar,LLC)
5.其他美国公司 222.0%
(All Others)
韩国公司
1.锦湖POLYCHEM株式会社 12.5%
(KUMHO POLYCHEM Co.,Ltd.)
2.乐天玮萨黎司弹性体有限公司 21.1%
(Lotte Versalis Elastomers Co.,Ltd.)
3.其他韩国公司 24.5%
(All Others)
欧盟公司
1. 阿朗新科荷兰有限公司 18.1%
(ARLANXEO Netherlands B.V.)
2. 埃克森美孚化工法国公司 14.7%
(ExxonMobil Chemical France (ExxonMobil Chemical France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
3. 意大利玮萨黎司有限公司 16.5%
(Versalis S.p.A.)
4. 其他欧盟公司 31.7%
(All Others)
三、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自2020年10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三元乙丙橡胶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四、评论
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0年10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统计局
北京市化学工业协会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协会 辽宁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内蒙古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重庆市石油与天然气学会 河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 吉林省能源协会 黑龙江省石化行业协会 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安徽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福建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江西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湖北省石化行业协会 湖南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广东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海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 四川省化工行业协会 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 云南省化工行业协会 陕西省经济联合会 甘肃省石化工业协会 青海省化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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