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5月14日发布消息,第二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9日陆续进驻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省(区)开展督察。截至5月9日晚20:00,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各督察组在进驻期间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和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场抽查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得到人民群众的肯定和称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盲目上马“两高”项目、违法采石采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违规侵占湿地、违法污染排放、虚假敷衍整改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截至目前已曝光典型案例32个;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务求督察实效,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以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督察流程方法,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截至5月9日,各督察组受理转办的29133件群众举报(未计重复举报),已办结12732件,阶段办结6393件;立案处罚2575家,罚款19128.21万元;立案侦查160件,拘留95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708人,问责8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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